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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汇款指南
发布时间:2014-04-16 09:00浏览:次
投标保证金汇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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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二、办理条件 在库投标人
三、办理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
四、办理时间、流程(含所需提供材料)
(一)交易规则
所有准备参加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潜在投标人,在湖北农信社(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开户的,已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一律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从基本帐户划付保证金[湖北省农信社用户(商业银行、合作银行)的网银不受额度限制];非湖北省农信社(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客户通过所在行的营业网点的大、小额支付或网银渠道从基本帐户进行汇划保证金。(湖北省内客户,建议直接到当地的农信社(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以实现更加快捷的实时到账)
(二)汇款流程
1、湖北省农信社客户汇款流程:
进入网上银行交易系统“转账汇款->行内转账”界面,选择个人/单位网上银行,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相关信息,收款方信息如下填写:
收款账号:填入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指定的子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汇款金额: 填入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指定的金额
用途填明:保证金;
信息录入完整后,提交转账。
2、非湖北省农信社(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客户汇款流程:
a、若客户网银限额大于保证金额度时,也可通过网银方式从基本账户汇划保证金,收款方信息如下填写:
收款行大额支付行号:402536000168;
收款行行名:湖北省咸宁市农村商业银行淦河支行;若查询不到请拨打027-96568服务热线。
收款账号:填入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指定子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汇款金额: 填入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指定的金额
用途填明:保证金;
信息录入完整后,提交所在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
b、若客户网银限额小于保证金额度时,必须到所在银行的营业网点填制电子汇兑专用凭证,从基本账户转账办理大、小额支付系统交易,收款方信息如下填写:
收款行大额支付行号:402536000168;
收款行行名:湖北省咸宁市农村商业银行淦河支行;若查询不到请拨打027-96568服务热线。
收款账号:填入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指定子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汇款金额: 填入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指定的金额
用途填明:保证金;
信息录入完整后,提交所在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
五、其他约定
1、请您按照以上办理流程及时汇入到对应的子账户中,以上提供的汇款方式,请交易后及时登录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到帐状态;避免填单不规范或付款流程操作有误将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从而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取得投标资格。
2、其中营业网点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为保证您的资金及时到账,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尽量提前一到两天转入资金,避免不能顺利完成报价投标的情况发生。
3、开标截止日之前,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的顺利实现,请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以免因非人为因素造成资金未实时到账影响其投标资格产生的后果,其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温馨提醒:根据实际情况他行客户在支付大额资金时请提前一天和您的开户行预约。保证金缴纳后,请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或多于两个工作日(当日17:00)上传投标文件至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保证金缴纳成功。
六、联系电话 0715-8233942(银行电话),0715-8126725(中心财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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