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09SZ-540001001
一、招标概况
泉都大道一期(旗鼓大道东延伸段至横沟大道)路灯建设项目(EPC)于 2024年10月0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8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咸宁市佳成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湖北坤鑫建筑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华丰冶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520000.0000 | 8601400.0000 | 8598100.00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 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 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 量标准:合格。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湖北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80 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9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范浪 | 吴飞 | 王进 |
证书名称 |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212224246 | 鄂242181989664 | 鄂242171879775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29日至 2024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