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3年5月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一、银桂学校(银桂路—长安大道)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银桂学校(银桂路—长安大道)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招标估算金额 |
3178.55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湖北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2794.80万元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1.2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二、淦河大道、长安大道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淦河大道、长安大道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政府出资 |
招标估算金额 |
807.27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湖北众安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749.58万元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2.7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三、金桂路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EPC)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金桂路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EPC)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政府出资 |
招标估算金额 |
1199.84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
中标金额 |
1190.84万元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1.8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四、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及新院区完善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及新院区完善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 |
招标估算金额 |
15049.59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5049.594万元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2.3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五、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咸宁城发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招标估算金额 |
4391.19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4255.4万元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1.4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六、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工程(EPC+O)总承包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工程(EPC+O)总承包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招标估算金额 |
12903.7 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湖北迈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0680.0万元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0.10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七、茶花北路(塘角路-三江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茶花北路(塘角路-三江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招标估算金额 |
1640.58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标金额 |
预算价92.89%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2.5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八、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项目EPC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城区五大公园提档升级工程(香吾山公园)项目EPC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政府出资 |
招标估算金额 |
2156.87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联合体 |
中标金额 |
2087.54万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3.3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
九、书胜路道路改造工程
对依法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检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书胜路道路改造工程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 |
招标估算金额 |
541.74054万元 |
||
招标人 |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 市政道路 ☑ 交通 □ 水利□ 其他 □ |
||||
招标类型 |
设计☑ 监理□ 施工☑ 货物□ 服务□ 其他□ |
||||
中标单位 |
武汉雅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437.00万 |
||
交易场所 |
咸宁市交易中心 |
发公告及中标公示时间 |
2020.4 |
||
检查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证件号: |
抽查时间 |
|
姓名: |
证件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歧视条款,地方保护等不合理内容 |
无 |
2 |
投标企业通过受让、挂靠、出借资质投标 |
无 |
3 |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无 |
4 |
评标专家或评委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
无 |
5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无 |
6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未在文件和公告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未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
无 |
7 |
其他 |
无 |